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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選擇標籤時,請考慮㆘列品質因素:
●
黏膠:
黏膠:
黏膠:
黏膠:黏性紙材應該可以承受攝氏
200°C
(華氏
392°F
)的溫度 (印表機的最高溫)。
●
排列:
排列:
排列:
排列:請勿使用曝露底紙的標籤紙。如果標籤之間有空隙,則標籤可能會脫落,因而造成嚴重
卡紙。
●
捲曲:
捲曲:
捲曲:
捲曲:在列印之前,標籤必須平整,任何方向的捲度都不能超過
13
公釐 (
0.5
英吋)。
●
狀況:
狀況:
狀況:
狀況:請勿使用有皺紋、氣泡或其它脫落現象的標籤。請勿使用曾經進出過印表機的標籤紙。